首页 >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 正文

连城县现代甘薯产业园建设项目-4#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项目[FJZT-2024-10549]-招标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18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连城县现代甘薯产业园建设项目-4#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项目[FJZT-2024-10549]-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8 15:56:10   作者:姚晶晶   浏览次数:

连城县现代甘薯产业园建设项目-4#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连城县现代甘薯产业园建设项目-4#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FJZT-2024-10549】)委托招标人******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项目为通信管道工程施工项目。

1.1.1建设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为人民币628758元。

1.1.2本次招标项目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1.3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

1.1.4★计划工期: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60 日历日内完成。

1.1.5★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施工及验收标准合格工程等级

1.1.8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一年。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折扣限价为92%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性质:

评审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委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评标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2.2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增值税发票要求:】

评审标准: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标依据提供承诺函。

2.4联合体:

评审标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审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

2.5资质要求:

评审标准: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按“改革方案”换证的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评标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6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审标准: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标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

2.7三类安管人员:

评审标准: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评标依据:以上人员需提供:①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②2023年9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方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投标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1)为委托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9信用要求:

评审标准:******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依据:①提******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委员会的查询************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41816时00分2024423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使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或“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及购买文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5109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商务板块国资大厦19楼1906。

如使用邮寄方式,投标人应为投标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文件寄出后第一时间将邮寄、快递凭证通过邮件方式发送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委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时,委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6.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6.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6.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捷招(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委托 人:******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

   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商务板块国资大厦18-19层

   编:350003

******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编:350007

项目负责人:李倩(******

电子邮件及异议接收邮箱:liqian@chinaccs.cn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邮件方式提出,并联系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