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YZC2024-C2-00274-GT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宾阳县宾州镇文伟村委下清凌村道路硬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五、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 2013) 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2)工程进度款支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已完工的工程价款的90%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甲方根据竣工结算审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按国家相关政策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 金内扣除。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乙方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甲方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保修金返回:12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 30日内扣减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金款项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无息)。 |
五、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结算: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应按不高于已完工的工程价款的90%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甲方根据竣工结算审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按国家相关政策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 金内扣除。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乙方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甲方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
更正日期:2024年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昆仑东路1号
项目联系人:梁燕萍
联系电话: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D607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