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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申报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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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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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翔文〔2024〕16号

各镇(街)、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传习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我区拟开展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申报条件

  1.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2.具有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4.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5.项目保护单位位于翔安区。

  (三)注意事项

  1.项目保护单位需具有法人资质,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法人资格,有保护传承的能力,能提供该项目传承所需要的场所、资金等条件。

  2.申报传统医药类项目需事先征得区卫健部门同意,并于申报书封面加盖区卫健部门公章。

  二、第四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1.拟申报传承人所传承的项目是我区已公布的各级非遗保护名录项目,集体传承项目除外。

  2.新申报第四批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申报人或项目核心传承人。

  (二)申报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2.师承脉络清晰,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实践,熟练掌握项目的知识和核心技艺(申报传统医药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需具备医师资格)。

  3.现有区级(含区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主要传承人,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在一定区域内具有影响力。

  4.能熟练掌握申报项目的核心技艺,具有保护申报项目的水平和能力,能积极开展传承活动,以及做到传业授徒、培养后继人才。

******居住、工作于项目所在地区。

  6.在厦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台湾同胞,可以申请或被推荐为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三)注意事项

  1.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人员暂不申报。

  2.每个项目推荐申报代表性传承人的数量不多于3名。

  3.申报人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原件或打印件。

  4.传统医药类传承人须提供本人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见附件2)。

  3.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证书原件除外),不再退还。

  (二)传承人申报材料要求

  1.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附件4)

  2.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制作要求(附件5)

  3.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证书原件除外),不再退还。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

  镇(街)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推荐报告和项目、传承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和附件6),与申报材料一起于2024年7月25日前报翔安区文化馆。

  (二)评审阶段

  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旅游局牵头组织,由翔安区文化馆等部门组织实施。经专家评审后。评审结果将******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在项目评审中,将重点考察项目五年保护计划。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因此,镇(街)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请人所在单位、名录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推荐,按照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

  报送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文化馆

  电    话:******

  电子邮箱:******

  地    址:翔安区新店镇顶曾路360号C区三楼310室

  邮    编:361102

  附件:1.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

  3.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汇总表

  4.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5.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6.翔安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旅游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申报书.doc
附件2申报材料制作要求.doc
附件3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申报表.doc
附件5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doc
附件6推荐名单汇总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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