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郯城元泽工艺品厂年产10000件铁工艺品(一期)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郯城元泽工艺品厂年产10000件铁工艺品(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郯城元泽工艺品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泉源镇中邵湖村村北
公示期间:2024.4.17~2024.5.16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