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三十万吨重晶石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三十万吨重晶石粉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链接:******/s/1nhDwiJpRCM6gkoBpowGbFw 提取码:s727;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嘉明镇罗桥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