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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学校南区—竺可桢未来学校新建工程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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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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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7号)等相关文件************************学校新建工程地块************学校新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街道未来城,东接永丰路(拟建),南接复兴西路,西隔空地为南北中心大道,北接云中路(拟建),总占地面积71921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812735°,北纬30.048237°。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经)******************小学用地(A33)。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地块用******小学用地(0804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文件要求,本地块属于“敏感用地”,应开展土壤污染************学校新建工程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踏勘、人************学校新建工程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用于蔬菜作物和景观树的种植,主要作物种类为榨菜、洋葱、青菜等,主要树种为松树、柏树。农药及化肥使用适量,基本不会产生******居民区、葡萄种植园、景区、气象探测中心等,不涉及工业企业、小作坊,无污染源。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发生过任何环境污染事故,无固体废弃物堆放及填埋情况,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等可能产生污染的用地方式,基本不存在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及《土壤司关于部长信箱来信“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等三个办理单的答复》、生态环境部《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扩大化问题的回复》(2020 年 6 月 24 日)、《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等相关文件,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

三、调查结果

************街道未来城,占地面积71921㎡,地块东接永丰路(拟建),南接复兴西路,西隔空地为南北中心大道,北接云中路(拟建)。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历史上为农用地。通过对前期收集的基础信息、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材料进行辩证分析,调查地块内无明确的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满足《国土空间调查、规划、******小学用地开发需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终止于第一阶段,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四、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体育局

******街道市民大道987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五、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潘韩路123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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