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项目控制价咨询的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15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土〔2024〕4号)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拟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项目控制价。本次询价结果只作为制定控制价的参考,不作为项目最终中标的依据,欢迎符合要求的服务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咨询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

三、咨询内容

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详见附件)要求,完成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域地下水保护类区域划定和管控类区域划定(包含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等),结合相关资料收集和补充调查,形成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水重点区划定技术报告(含质量控制)及相关成果图、成果表等,编制《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配合省级整合各地成果形成福建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相关工作。

四、报送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报价单(包含但不限于全过程编制费、差旅费用、专家评审费、税费等);

请有意向的单位结合报送要求,于2024年4月22日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土壤处邮箱(******),本次询价不接受当面报价。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0591-******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5日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