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长深高速、京沪一期高速、京沪二期高速、津石高速、滨保高速、荣乌高速、津沧高速、塘承高速、唐廊高速、津晋荣乌高速等高速公路的大中修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监理招标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包含长深高速、京沪一期高速、京沪二期高速、津石高速、滨保高速、荣乌高速、津沧高速、塘承高速、唐廊高速、津晋荣乌高速等高速公路的养护维修工程,包括全部路段高速公路路面路基养护、桥涵及交安设施维修等全部施工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上述区域高速公路维修工程范围内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服务工作。
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29个月,其中施工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三年内(交工验收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历次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公告中,被列入公路监理资质失效的企业名单的,将被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被评为B级或以上。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如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次2024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2024-2026年日常小修养护施工监理项目投标,且最终确定为1个以上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人员不得重复。如人员重复,只授予投标截止时间较前项目,其余项目由该项目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网址******/)。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F)被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购买需带身******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银行电汇形************银行天津和平支行;账号:************3******************银行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电汇时请在“用途”(或“摘要”、“备注”、“附言”)处填写项目名称+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服务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官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13F |
邮 编: |
300384 |
邮 编: |
300381 |
联系人: |
薛工 |
联 系 人: |
曲平、郭郁文 |
电 话: |
****** |
电 话: |
******-625 |
传真: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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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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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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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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