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时间:2024-04-15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服******管理局后台
邮编:518107
联系电话:0755-******
传真:0755-******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街道李松蓢第二工业区屋园路70号F栋左侧厂房 |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利用厂内无害化处理工艺产生的废树脂粉进行资源化利用,通过对废树脂粉进行改性处理,改性后与PP、PE塑料混合成型,制成雨水收集模块、周转筐、托盘、实壁管、双壁波纹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光明区李松蓢第二工业区屋园路70号F栋左侧厂房,项目性质为改扩建,主要从事废电路板危险废物利用工作,本次改扩建内容为年利用废电路板2万吨,用于制成雨水收集模块、周转筐、托盘、实壁管、双壁波纹管。相关环保要求如下:一、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松岗水质净化厂。二、项目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经设备风管直连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三、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改性成型生产线噪声、风机噪声,采取密闭隔声、减震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西侧靠近炮台路一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四、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