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关于发布2024-2025年度吐鲁番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的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12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管理局,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54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函〔2022〕15号)、《关于印发<自治区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函〔2023〕3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伤害类型,经研究,统筹确定2024-2025年度面向我市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工伤预防项目的重点领域。现将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2024-2025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
(二)矿山
(三)机械制造
(四)交通运输
(五)职业病危害行业
二、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业务范围包括相关宣传和(或)培训业务、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从事工伤预防宣传培训业务两年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职专业技术人员、硬件设备、信息技术等服务保障条件。
(二)申报程序
有意向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根据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4-2025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选择一个或以上的工伤预防项目进行申报,申报程序具体如下:
1.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计划方案(附件2);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540号);
3.如实填写《吐鲁番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按规定申报。
(三)申报材料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应附以下材料:
1.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
2.吐鲁番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3.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实施计划方案(附件2);
4.近两年申报机构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的合同等证明资料;
5.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绩效目标
1.宣传项目绩效目标为宣传成品符合委托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并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宣传全覆盖。
2.培训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用人企业或职工知晓率大于85%;用人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90%;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项目实施前12个月下降20%以上(工伤事故发生率指用人单位年度内工伤事故人数与职工总人数的比值)。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于2024年4月30日前按要求向个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材料申报。
(二)申报地点
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专业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申请,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5日前对《吐鲁番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进行初审后于5月10日前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报联系电话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联系人:崔嵬联系电话:******
2.高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
3.鄯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联系人:张立兰联系电话:******
4.托克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联系人:哈力娃联系电话:******
(三)项目确定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期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工伤预防专家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伤预防项目,结合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作重点,采用书面评审、集中评议、公开评审等方式进行项目遴选,于2024年10月底前确定下一年度的工伤预防项目,并经联席会议共同审议批准后向社会进行公布。
吐鲁番******管理局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吐鲁番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
附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计划方案
相关链接:
附件下载:
附件1工伤预防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计划方案.doc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