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庆市大观区幸福河巨网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代建)(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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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0QT24Z99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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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庆市大观区幸福河巨网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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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严先生 电话:0556-5502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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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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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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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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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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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12日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450日历天(截止竣工验收,如竣工验收时间推迟,则服务期相应推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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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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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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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甲级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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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30号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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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7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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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肖科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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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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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郑彩霞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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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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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聊城市位山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 2019 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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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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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聊城市位山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 2019 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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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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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菏泽市东鱼河北支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嘉祥县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四闸一站)―代建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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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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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行业乙级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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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沿江东路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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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7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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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姚桐望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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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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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唐亚兰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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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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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太湖县东堰口水库工程(建设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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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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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潜山县皖水治理项目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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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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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铜陵市郊区 2019 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监理 2.枞阳县永登圩永登二站及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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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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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甲级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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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东段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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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7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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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牛志丰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正高级工程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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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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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员 |
申增云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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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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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山南镇“三庄联动”杨湾河综合治理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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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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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河南省安阳市漳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滚动实施方案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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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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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天津市宁河区曾口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2.山南镇“三庄联动”杨湾河综合治理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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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5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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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限,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水利局(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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