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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和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选取施工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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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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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和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县两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进行公开选取。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桂阳县
2.2 招标范围: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和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3 建设规模: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3万亩,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7500亩。
2.4 投资情况:
2.4.1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总投资7242万元,其中:工程费约6880万元;
2.4.2 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总投资约1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约1200万元。
2.5 委托代理服务费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确定。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4个施工项目区招标,其中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划分为3个施工项目区招标,每个施工项目区金额约为2300万元,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划分为1个施工项目区招标,约为1300万元。本次选取4个招标代理机构,前三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部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择时再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代理施工项目区,第四名代理桂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业务。
1.2投******办公室信息登记备案合格的企业。
1.3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监督监管部门列入负面清单。
1.4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项目组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须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申请人为项目组成员办理的近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的社保证明。
1.6投标人不得有违法和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情况,要求提供无违法和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书面声明。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及比选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购买比选文件。
2、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招标代理方案实行暗标,编制招标代理方案(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地点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暗标资料200元/套。
3、比选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 时 30 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
4、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本次招标实行综合评分法。
七、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
九、联系方式
******农村局
******事务中心206室
联系人:黄承余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
联系人:郭维刚
电话: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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