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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兴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吨丙烯腈催化剂项目-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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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11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吨丙烯腈催化剂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吨丙烯腈催化剂项目

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绿色化工产业园内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新建2条丙烯腈催化剂生产线,设置溶解釜、配浆釜、喷雾造粒机、天然气加热炉、振动筛、焙烧炉等生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制浆-喷雾造粒-筛分-焙烧等,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600t丙烯腈催化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套,采用化学沉淀+絮凝沉淀+压滤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 9t/d,新建规模为1m3/h脱盐水生产装置和规模为100m3/h循环冷却水装置,浓缩倍数为5倍。

1.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园区生活污水管线排入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协议达标,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碱吸收装置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为含重金属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企业与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处理协议标准,与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脱盐水制备装置浓水和蒸汽冷凝水一同排入污水暂存罐,采用罐车(待园区生产废水管网铺设后采用管线输送)运至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协议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松花江。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催化剂生产装置投料、筛分和包装工序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含镍及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经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加热溶解、加热制浆和喷雾造粒工序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硝酸雾、少量颗粒物(含镍及其化合物、 钼及其化合物),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碱吸收装置处理,2台焙烧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含镍及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NH3NO2,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各自采用高效脱硝除尘反应器处理,以上废气处理后颗粒物、NOx、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和钼及其化合物(以钼计)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NH3、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一并通过17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4台天然气加热炉使用低硫天然气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通过1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钼及其化合物(以钼计)排放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厂界NMHC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NMHC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

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脱盐水制备装置废滤料由厂家回收利用;过滤残渣、废包装物、废脱硝催化剂、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水处理污泥、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板框布和废布袋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新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厂房内新建30m2危废暂存间,最大储存量这为20t,建设和运行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范要求;企业依托园区现有1000m3事故应急池,生产装置周围和原料仓库建0.15m 高围堰。

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避免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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