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实施的信用环境,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我单位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规范实施******学校区综合改造(一期)PPP项目。
(二)我单位切实履行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等阶段各项义务,认真执行各项合同约定,因违约侵犯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我单位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失信有关行为纳入信用通辽系统。
(四)我单位同意该承诺书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委员会
承诺时间: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