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安徽絮金环保碳业有限公司絮金公司活性炭再生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11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有限公司承担絮金公司活性炭再生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絮金公司活性炭再生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550万元
建设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经开化工园区金江七路366号絮金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
1、现有项目情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活性炭、碳化料、活性炭产品生产和销售等。2017年拟投资8000万元建设“年回收20000吨饱和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以下简称“现有项目”),项目位于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江七路366号,占地面积约40亩,厂区内自东向西现已建成原料库、粉末状再生活性炭车间(以下简称“粉末车间”)、颗粒状再生活性炭车间(以下简称“颗粒车间”)、成品库、危废库、配电间、办公楼、综合楼等。
企业现有项目环评文件于2018年3月21日取得宿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宿环建函[2018]32号,2020年11月9日取得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2020年初开始组织该项目的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于2020年12月28日完成该项目自主验收工作并取得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目前企业已核准的危废处置规模为20000吨/年废活性炭,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2医药废物(271-003-02、271-004-02、272-003-02、272-004-02、275-005-02、276-003-02、276-004-02)、hw04农药废物(263-007-04、263-010-04)、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266-001-05)、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5-06、900-406-06)、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2-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3-13)、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261-062-37)、hw39含酚废物(261-071-39)、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261-079-45、261-080-45、261-084-45)、hw49其他废物(900-039-49、900-041-49)。
根据现有项目的例行监测数据及验收监测数据,企业废气、废水、噪声等现状均达标排放。
2、本项目
企业主要是将现有厂区颗粒车间内的1台旋切活化转窑(设计处置能力10000吨/年)拆除,新增2套立式管式炉(每套设计处置能力5000吨/年),用于替代原有的旋切活化转窑处置工艺,并配套立式管式炉新增2套成品筛选线,用于对出炉的颗粒状再生活性炭进行筛选以得到不同粒径规格的成品活性炭;对位于粉末车间内的颗粒炭预处理工序进行改进,新建1套压条线用于替代原有的颗粒炭预处理设备;在成品仓库内新建1套研磨线用于对粉末车间生产的再生活性炭进行研磨处理,生产统一粒径规格的粉末活性炭成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絮飞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通讯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经开化******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34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九龙路168号合肥创新中心3幢
邮政编码:23003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您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回复您的意见和建议,您的个人信息未经您的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