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有限公司磁珠及核酸提取试剂盒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电话:0379-******传真0379-******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130米路南洛龙区信访局大院3楼(4710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磁珠及核酸提取试剂盒研发项目 | 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天街68号中南高科洛阳智能装备创新港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天街68号中南高科洛阳智能装备创新港,******有限公司厂房共995.5㎡进行建设磁珠及核酸提取试剂盒研发项目。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扬尘经厂内沉降后外排;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氨等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和《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通知》。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中南高科现有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园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新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噪声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等措施降噪; 2、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统一外售或清运; 2、项目产生的废外包装盒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净水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磁珠废液、清洗废液、研发及检验废样、废试剂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及危废排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