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 正文

武汉歌笛湖置业有限公司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监理询比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09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有限公司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发布询比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国内企业报名参选。

业主:******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有限公司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监理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127套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含硬装、软装及家具电器采购),127套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共有15种户型。127套租赁住房分处三个小区内,其中:101套房源位于复兴路168号地铁复兴城;23套房源位于解放大道2007号地铁鑫城;3套房源位于傅家坡一路8号地铁紫阳城。

二、询比范围:******有限公司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监理

三、标段划分:本次询比的共分为1个标段。

四、监理费估算金额:约人民币18万元。

五、服务期: 90个日历天(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六、参选方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

1.参选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2.资质要求:参选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4月至今)来具备类似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有明确时间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

4.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要求:总监应具有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近5年(2019年4月至今)来必须具有类似本项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监理业绩(需提供有明确时间的业绩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家单位报名(按递交报名资料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6. 参选方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法院网站查询参选方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法院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参选方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七、报名方式:

1.******有限公司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监理询比报名工作由需求方或需求方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和安排。

2.参选方应委托专人携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可以为三证合一后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资质证书(可以为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法院网站查询参选方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和项目总监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询比代理方查验,同时将以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作为资格证明文件(每页加盖参选方公章)递交询比代理方。

 3.参选人报名时在询比代理处核验报名资料原件并按询比采购公告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方可视为有效报名。

 4.询比(现场)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地点:2024年4月9日—2024年******有限公司地铁项目部(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联盟路东湖景园C区30栋101室)。

 5.参选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证明文件,需求方不予接收受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地铁项目部(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联盟路东湖景园C区30栋101室)。

联系人:屈松园 郑航

电话:027-************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