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NZC2024-30002A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布展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东12楼301
3.中标金额:叁仟壹佰陆拾捌万叁仟伍佰伍拾捌元捌角贰分(¥******.82)
4.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整体项目的深化设计,经采购人审核批准深化设计方案之日起50天内制作、安装、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电子中标通知书通过政采云系统发出,请中标供应商见此公告后登录政采云系统自行接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其他会展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通过资格************有************有限公司提供财务状况 报告中的附注表明该公司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不满足招标 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2022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 一年的应按提供截标之日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 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 五、资格审查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2) 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集团有******有限公司联合体作无效投标处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未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情况:
投标人 |
得分 |
名次 |
******有限公司 |
95.04 |
2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94.33 |
3 |
******有限公司 |
90.51 |
4 |
******有限公司 |
78.97 |
5 |
******有限公司 |
72.0 |
6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委员会
地址:新竹路4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话:******
3.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附件:30002A开标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