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0103-04-01-262922
投资项目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基坑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基坑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基坑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公示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基坑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04.07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有限公司
******ma4x5f328l
1
******.8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徐通
资质资格:******56128
业绩:/
************有限公司
******ma9un7rc5r、************32
2
******.8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郭佳耿
资质资格:******78516
业绩:/
******************有限公司
************12、************x4
3
******.8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唐孟华
资质资格:粤高职证字第******13154号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221房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221房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4月9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4月12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8日
(挂网)1.中标候选人公示(新版).pdf
2310-440103-04-01-262922
投资项目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基坑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基坑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基坑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
公示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基坑工程第三方检测和监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04.07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信业绩部分得分 | 技术服务方案部分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其他因素得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
1 | ******有限公司 | 70.00 | 8.00 | 9.62 | 10.00 | 97.62 | 1 | |
2 | ******************有限公司 | 43.00 | 6.67 | 9.38 | 10.00 | 69.05 | 3 | |
3 | ************有限公司 | 61.00 | 6.67 | 8.76 | 10.00 | 86.43 | 2 |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有限公司
******ma4x5f328l
1
******.8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徐通
资质资格:******56128
业绩:/
************有限公司
******ma9un7rc5r、************32
2
******.8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郭佳耿
资质资格:******78516
业绩:/
******************有限公司
************12、************x4
3
******.8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
唐孟华
资质资格:粤高职证字第******13154号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221房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221房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4月9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4月12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8日
(挂网)1.中标候选人公示(新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