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扶余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松原市扶余市道西街扶松公路南侧,占地面积为8000m2。拟采用好氧发酵工艺,利用污水处理厂及市政管网污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中表4污染物指标及浓度限值要求)与畜禽粪便经发酵生产营养土,建成后年处理污泥4.5万t,处理畜禽粪便0.6万t,年产营养土3.2万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施工期生活废水排入可移动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运营期原料渗滤液经收集后回喷用于发酵,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原料进行生产。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各发酵池发酵、翻抛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由引风机收集后统一经一套生物过滤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恶臭采用喷洒除臭剂、提高生物过滤除臭装置集气效率减少无组织恶臭的产生,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浓度。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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