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5日-4月3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首页中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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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套镜头五金配件项目 | 2024年3月27日 | |
2 | ******有限公司制造1500万套智能终端产品项目 | 2024年4月2日 | |
3 | 能勤江西高分子PVC片材生产项目 | 2024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