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污******有限公司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保山市昌宁县片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保山市昌宁县片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地点:保山市昌宁县******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四期)-保山市昌宁县项目城西安置区实际建设内容如下:一、场地建筑物共为12栋,西地块净用地面积:31666.00m2,总建筑面积53578.1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518.98m2,地下建筑面积6059.14m2,户数374套,地上无障碍停车位4个,地下停车位205个。2-1至2-12栋为6层,建筑高度为18.9m;活动用房为2层,建筑高度7.35m;地下室1层,高度3.7m。二、A户型:2-4栋(A、B单元)栋建筑面积:2197.48m2;2-5栋(A、B、C单元)栋建筑面积:3290.88m2。三、B户型:2-1栋(A、B单元)栋建筑面积:2950.6m2;2-2栋(A、B单元)栋建筑面积:3224.5m2;2-2栋(C、D、E单元)栋建筑面积:4427.24m2;2-11栋和2-12栋(A、B、C单元)栋建筑面积分别为:4294.92m2。四、C户型:2-6、7、8、9栋(A、B单元)栋建筑面积分别为:2824.68m2;2-10栋(A、B、C单元)栋建筑面积:4233.84m2。五、D户型:2-3栋(A、B单元)栋建筑面积:3379.75m2;2-3栋(C、D单元)栋建筑面积:3455.43m2。六、室外工程(道路工程、场平工程、绿化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西片区实际总投资10700万元(1.0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47万元,占总投资的6.04%。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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