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有限公司新材料研发新建项目周边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新材料研发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西北区13号楼203室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西北区13号楼203室的已建空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491m2,用于高比表面积活性炭、催化剂载体炭等新材料的研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西北区13号楼203室
联系人:杨榛
联系邮箱:******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3号君地商务广场10幢1703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2-******
邮箱:******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相关附件
海峤新材料.pdf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新材料研发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西北区13号楼203室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西北区13号楼203室的已建空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491m2,用于高比表面积活性炭、催化剂载体炭等新材料的研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西北区13号楼203室
联系人:杨榛
联系邮箱:******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3号君地商务广场10幢1703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2-******
邮箱:******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相关附件
海峤新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