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屿北村、后垱村养殖用海审批前公示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03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兹有屿头村、后垱村向我局提出的海域使用申请,拟使用海域位于屿头岛东北侧海域,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中属于“限养区”,用海面积122.503公顷,海域使用类型为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海域用途为筏式养殖,海域等别为五等,海域使用权期限暂定为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审批发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岚综管综〔2020〕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该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凡对该项目用海有异议者,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请上述有关单位或个人于本公式之日起5日内,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12345转,邮箱:************服务中心2层74、75号项目综合审批窗口。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

0.png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附件下载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