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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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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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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华市乌溪江引水提升—衢江提水工程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汤溪镇

******有限公司

新建衢江提水泵站位于洋埠镇,衢江杭金衢高速公路桥上游右岸防洪堤内,采用堤后式布置。泵站共设置8台机组(6用2备),装机容量7315kW,设计最大提水流量8.9m3/s。衢江提水采用分级灌溉,泵站出水采用双管设计,新建提水干管2条,平行埋地布置。其中直径2.0m管线灌溉高片区,全长11.1km,终点位于汤溪镇宅口村乌引干渠;直径1.4m管线灌溉低片区,全长4.9km,并设支管2条,总长1.41km,终点位于汤溪镇派溪李村。

已按要求进行公参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工程环境空气影响源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运行期工程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期的废气来源主要有:①主体工程施工现场作业、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②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③混凝土拌合产生的粉尘;④堆场粉尘。主要保护措施:对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产生的粉尘,大气粉尘含量较高,应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佩戴防尘口罩,并进行定期洒水。

场内外交通道路硬化,对路面加强维护并保持清洁,场******居民集中区。对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对主要施工道路配备洒水车,实施洒水抑尘。

在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措施。临时堆料场、堆土场需保持一定的湿度,并采用覆盖等措施,工程弃渣应集中至弃渣场或及时清运至其它项目填筑利用,并加强防护措施,以减少扬尘量。易散失的物资(如石灰、水泥等)不能在露天堆放,******居住区布置。

2)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基坑排水、施工冲洗养护废水、试压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妥善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围堰施工在采取先进施工工艺及加强施工管理情况下,工程准备期和完建期施工不会对周边水质及下游河道水质产生影响。本工程运行以后,不会对衢江下游自净能力、纳污能力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沿途不与莘畈溪、厚大溪、牛桥溪发生水力联系,对莘畈溪、厚大溪、牛桥溪水质基本无影响。

施工期主要保护措施:施工冲洗养护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基坑排水沉淀处理后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管道试压。

运行期主要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开展灌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处置,每年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富营养化控制。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积极推进小分质供水,做到优水优用。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优先保障下游枢纽生态基流不变,特枯年份由相关部门合理安排用水。

3)地下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基坑排水、施工冲洗养护废水、试压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总体对周边水质影响不大,因此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很小。

本工程运行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地下水无影响。

主要保护措施:施工时,对不利的水文地质构造高发区超前预报,用探孔、地质雷达等技术探明近距离岩层的富水情况。输水线路沿线两侧设立警示标识标牌,禁止对地下水和地下管线有害的工程建设,以免损坏输水管线及影响沿线的地下水水质。

(4)声环境施工期采取相应的防噪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减小泵站运行时,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主要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声器等辅助设施。施工单位在作业中应尽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配置施工机械,******居民点等敏感点,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远离施工临时生活区和附近******居民区附近时慢速行驶,并设立限速标志,注明时速小于20km/h,禁鸣喇叭。禁止强噪声机械夜间作业,夜间确需施工的,应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夜间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限制和规定。封闭施工场******中学处设置隔声屏障进行保护。建议在后续选址和布局时,应合理选址、优化布局,选址应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同时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可通过调******学校噪声敏感点的影响,避免使用高噪设备,做到环保施工、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

运行期水泵选型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

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

泵站的墙壁材料可选用吸声材料,选用隔声门窗。泵站运行时,泵房应紧闭门窗。

5)固废: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来自弃渣、生活垃圾含油固废、建筑垃圾运行期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各类污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或纳管,不外排,施工污废水不会进入地下水补给区,运行期污废水经处理后纳入管网,不会直接排放至河道;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随意丢弃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本工程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基本不会对工程沿线土壤产生盐化、酸化和碱化影响。

(7)陆生生态:工程施工占地将对植被及植物资源造成影响,生境占用和破坏等对陆生动物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建成后,施工期临时用地和弃土堆放区等将采取恢复植被措施,输水管线涉及穿越“浙江金华婺城九峰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139米,区内亦无需特殊保护的物种,工程建设不会破坏陆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仍能保持生态系统的稳定。

本项目为引水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符合景区格局,因此穿越工程施工不会对景区功能产生影响;施工期间要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杜绝随意破坏风景名胜区内的植被等,在此前提下,施工作业对景区影响较小;工程九峰山-大佛寺风景名胜区段不涉及地质遗迹、文物古迹等保护对象,对景区内森林植被、水域、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等保护对象影响较小。

(8)水生生态:工程运行后,泵站进水口会产生卷吸效应,通过在取水口安置拦鱼设施等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缓卷吸效应带来的影响,因此工程建设对水生生态影响较小。工程运行后,输水沿线不与河流发生水力联系,因此对输水沿线影响较小或基本无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涉水工程(莘畈溪、厚大溪)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尽可能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在穿越河道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类。施工作业可能搅动河床底泥使悬浊物增加而影响水质,对水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建议尽量缩短管线施工工期。施工过程中禁止河道中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材料堆放场尽量远离河道,边沿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防止物料被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水体引起水质污染。工程建设中的弃土弃渣,要按照水保方案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在取水口安置拦鱼设施,防止鱼类进入;加强加大土著鱼类和特色鱼类的增殖放流,同时建立长期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机制,有效、科学地评价增殖放流效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3日至2024410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42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服务中心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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