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FJHWZB【GK】******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委员会的查询结果************委员会的查询******委******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4 月 3日至2024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 1号楼2层206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帐号:(注明用途:(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可以简写)
******有限公司
******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账 号:************0712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09:30 (北京时间)前送至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 1号楼2层206单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在******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 1号楼2层206单元)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福建省国资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龙腰146号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 1号楼2层206单元
联系人:姜欢霞
电话:0591-******
传真:0591-******
邮箱:******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与服务要求 | 合同包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地点 | 供货期限 |
1 | ******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06.9565万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个月 |
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食材、包装、装卸、保险、保存、运输、验收、检验、税金等其他费用。还须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以及投标费用等。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本次报价部分评审的依据,若中标,按其本次的投标报价测算折扣系数作为实际价格结算的依据。
5、结算价=基准价×折扣系数。折扣系数指的是: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本次的预算总价。(以上计算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本项目为年度采购项目,具体供货日期于签订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拟定并在采购合同中注明。
7、供货时间: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准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计需要中标人送达的交货地点如下(根据项目履行需要采购人有权变更或增加交货地点):
1)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龙腰146号源脉温泉园;
2)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68-22号原汤温泉。
8、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9、合同期限满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下一个供应商的,中标人合同期限届满后应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合同至采购人重新确定供应商或新中标人完成供应交接为止。
10、本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采购计划通知为准。结算时,按当月基准价格*折扣系数作为当月结算单价,根据实际配送数量结算,所有货款中标人均应按招标人要求开具相应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