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灵川县南圩地表水综合治理与地下河协同调蓄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性质及概要
项目名称:灵川县南圩地表水综合治理与地下河协同调蓄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桂林市灵川县潮田乡南圩村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大道岩溶峰丛洼地;4个湿地;于四源河下游共设置13个修复区、3个保护区;于四源河中段设置一个浅水区(生物栖息地);四源河上游设置一个植物种植区,并对现场已有树种局部采用叠石树池进行保护。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灵川县桂建路二号(5楼)
联系人:黄一川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s/1okSIMd0SNkhr-p18EBGAew
提取码:yrt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