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字[2024]2号)有关规定,现将永丰县龙冈畲族乡畲族村寨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永丰县龙冈畲族乡畲族村寨提升改造项目,畬族村寨风貌改造14342平米,檐廊改造 587米,雨污分流管网新建130米,砌筑排水沟100米,沥青路面1656平米,停车场地300平米”(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投资******.74元,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人民政府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发改委、县住建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委员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从江西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七、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