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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旭鑫油脂有限公司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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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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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审批号:松环******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吉产业园区

占地(建筑、营业)面积(

1200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宋增强

联系人

高大伟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260

环保投资

(万元)

6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5

告知承诺制审批依据

该项目属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适用范围中的除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产生有害因素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现状和规划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列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m2,利用厂区现有仓库建设脂肪油生产线、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脂肪油9000吨。

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产生的酸性废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储池进行酸碱中和,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中表2间接标准后,排入松原嘉吉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2.油脂废气密闭收集,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非甲烷总烃厂界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

3.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油渣集中收集,定期外售肥料厂制作肥料。

5.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避免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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