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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中牟县狼城岗镇2023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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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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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中牟县狼城岗镇2023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24-03-5
******************人民政府中牟县狼城岗镇2023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人民政府中牟县狼城岗镇2023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1.2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24-03-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工程概况:中牟县狼城岗自2023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涉及南仁村、太平堤村、辛庄村6个片区,建设规模42.4960公顷,新增耕地41.7197公顷。
2.2建设地点:中牟县狼城岗。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4工期要求:建设工期为3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各项内容,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潜在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4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8)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需承诺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5.2 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5.3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5 农民工工资保障:
3.5.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作出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承诺;同时还应作出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的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7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 04月01日起至 2024年 04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2:00;14:3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3栋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获取要求: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标段、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3、投标人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请致(0371-******/******)并告知代理机构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核过后及时给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4.4、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上午09时00 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3栋6楼会议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6.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狼城岗镇史公河北路与岗园路交叉口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3栋6楼
联 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
******委员会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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