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2号,2021年7月14 日印发)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秀峰区人民武装部新营院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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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
秀峰区人民武装部新营院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