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有限公司天然气蒸汽发生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天然气蒸汽发生器技术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邢台市清河县渤海南路、珠江街东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厂房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项目利用现有闲置空厂房建设一座50平方米锅炉房,锅炉房内建设4台1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及1套纯水制备系统,年产热力为1663.7万MJ,主要能源天然气消耗量为48万立方米/年,同时拆除现有1台4t/h生物质锅炉,原锅炉房改为仓库。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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