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项目技术要求进行以下调整:
(1)第1.9项招标技术要求中“抗盐雾≥200h调整为:抗盐雾≥120h”。
(2)第2.8项招标技术要求删除“甲醛释放量≤0.025mg/m3”和“GB/T 29899-2013《人造板及其制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试验方法 小型释放舱法》”
(3)第3.9项招标技术要求删除“甲醛释放量未检出”和“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
(4)第4.9项招标技术要求删除“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20286 -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5)招标技术要求中涉及检测报告证明材料的要求,均调整为“投标时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其中本检测项目应在该检测机构CMA和CNAS认可范围内)及检测机构官网[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检测报告查询记录截图。”
3.对样品要求进行以下调整:
(1)删除“钢木床床挺钢管”样品要求;
(2)储物柜防潮底架,数量改为1,规格及要求第1点改为“规格:长度150mm。”
(3)静电喷粉板,数量改为1,规格及要求第1点改为“规格:200*200mm,板厚18mm,其中一角开50*50mm的斜切边,可看到内部基材(定向刨花板或中密度纤维板板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鹏城实验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科一街2号鹏城实验室联系方式:0755-******2.采购************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集团总部大楼)27楼联系方式:07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电话:0755-******
******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