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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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核泰俞垛5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俞叶路以北,春草村以东,忘私村、房庄村以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公司拟投资20750万元,在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俞叶路以北,春草村以东,忘私村、房庄村以西,建设5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拟安装575Wp单晶硅组件,交流侧装机规模为50MW,电站以1回110kV架空线路出线接入电网。储能系统按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的10%容量配置,储能时长2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施工期员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临时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施工期产生的冲洗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不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无废弃产生及排放,施工期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夜间不施工,升压站50m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降噪,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17日取得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备案证号:泰姜行审备【2023】394号(项目代码:2307-321204-89-01-373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