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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通路公安检查站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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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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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通路公安检查站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厂通路公安检查站新建项目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大审审批【2024】00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厂通路北侧、观潮路西侧。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940.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03.38平方米,其中红线内建筑总面积3657.82平方米,红线外建筑总面积1945.56平方米。主楼2348.57平方米,北安检大棚679.75平方米,南安检大棚红线内597.58平方米,电动自行车棚31.92平方米,南安检大棚红线外1945.56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18日历天,其中施工周期98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及设计交底、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设备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招标人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2.5最高限价:3727.348394万元,其中:工程费:3619.558394万元;工程设计费:107.7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4.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4.3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5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投标人未存在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6.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6.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

注:以上项目主要成员,任意两个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7.2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8.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8.3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8.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双盲要求

本项目采用******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2日17时00分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送达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公安局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东街81号

联系人:刘立新

电话:******/******转6523

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小区商业楼A栋

联系人:李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