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市分局关于《卫辉市唐庄镇众发食品加工部年加工100吨粉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审批信息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3-13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卫环告表[2024]04号

卫辉市唐庄镇众发食品加工部: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LWRJQ45)关于《卫辉市唐庄镇众发食品加工部年加工100吨粉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卫辉市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

2024年3月1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卫辉市市民中心邮编:453100

联系电话:******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