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泉州晋江国际机场综合配套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函》(泉晋机函〔20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民用部分)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民航华东函〔2022〕320号),以******有限公司关于支持机场近期规划建设的请示》(泉晋机〔2023〕122号)批示精神,为适应泉州航空运输业务量持续增长,满足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航班保障需要,原则同意泉州晋江国际机场综合配套业务用房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晋江国际机场综合配套业务用房项目(项目代码:2403-350500-04-01-699018)。
二、项目建设地点:******街道和平中路118号。
三、项目单位:******有限公司。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建设1栋航空业务功能用房、2栋员工保障公寓及配备相关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6132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325㎡,地下建筑面积25000㎡,利用位于机场生活区的现有发展预留用地建设。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59365.08万元,总投资的40%由泉州、晋江两级政府支持补助(泉州、晋江各占50%),余下的60%由机场公司自筹。
七、相关要求:
请据此批复,依法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稳评、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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