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卫生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卫生院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桂花乡回龙村
******卫生院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780平方米,总床位数40张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