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H2024-FW002
******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规模及金额:供应约120人食材,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报价费率上限:100%,投标报价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按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2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单位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4 成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v 时间:2024年3月8日 至 2024年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v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有限公司
v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购买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网上购买:
1)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盖章彩色扫描发送至******邮箱并致电******。
2)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资料且符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收款账号和报名表。
3)供应商填好报名表后,连同报名费用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成功购买采购文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不等同资格和符合性通过,请知悉。)
v 售价:¥3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v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v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v 地 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珠海市气象局网)
相关公告(招标公告/澄清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等)在以上媒体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金星路189号
联系方式:周小姐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4楼A4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桂和
电 话:******
******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