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厂连铸坯氢氧火焰切割技术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文件第1次澄清
一、项目名称:转炉厂连铸坯氢氧火焰切割技术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JDGC******6E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08日
四、更正事项、内容:第1次澄清
五、各投标单位:
现对转炉厂连铸坯氢氧火焰切割技术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下原文内容的均按澄清后的内容修改: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 | 原文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业绩、信誉良好。 |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专业不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及施工资质,业绩、信誉良好。 | ||||||||||||||||||||||||||||||||||||||||||||||||||
2 |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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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2月08日至2024年2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2月08日至2024年2月23日17时30分。 |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17时30分。 | ||||||||||||||||||||||||||||||||||||||||||||||||||||
4 |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5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踏勘现场
| £不组织 R组织 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是否参加踏勘不影响投标的有效性。 集合时间:2024年2月 26日 9 时 30 分 集合地点:******有限公司转炉炼钢厂办公楼 现场联系人: 梁栩浩 现场联系电话: ****** 注: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不组织 R组织 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是否参加踏勘不影响投标的有效性。 集合时间:2024年3月11日10 时00 分 集合地点:******有限公司转炉炼钢厂办公楼 现场联系人: 梁栩浩 现场联系电话: ****** 注: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
6、5.2双方供货、设计分工及资料交付澄清如下: 5.2.1双方供货、设计分交部分: 双方设计、供货分交表(S-供方;B-需方)
对表内第1、2两条进行澄清:其中所描述氢氧发生站外部供电为取电点、氢氧发生站外部供水为取水电。关于供货选择“B-需方”仅是需方提供取电点和取水点,取电点和取水点至氢氧发生间间的所有管路及电气线路均由供方进行供货。根据地勘:单台铸机机旁取电点至氢氧发生站间线缆长度约200米左右,取水点至氢氧发生站间距离约100米左右。
对第23、24进行澄清:其中提供割枪、割嘴为验收合格后保证数量,验收至合格期间所有割嘴、割枪等消耗均为供方承担,当单台铸机验收合格后其消耗计入供货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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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请各投标人按澄清文件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星湾巷黄村桂景湾别墅区A3区136-137号 |
联系人:尹浩承 | 联系人:陈承源 |
电话:******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