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山发改(核)〔2024〕43号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关于核准北京房 山数据通信网完善提升工程项目的请示》、《国网北京市 电力公司关于核准北京房山数据通信网完善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会《关于输变电工程设备及线路安装类工程有关意见的 函》(京规自函〔2020〕2174号),经研究,同意你公司 实施北京房山数据通信网完善提升工程项目,现就该项目 核准事项批******街道、燕山地区、河北 镇、长阳镇、阎村镇。 二、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在黄辛庄、凤凰亭、磁家 务、梅花庄、南梨园现有变电站内,购置安装高端II型路由 器、中端路由器、中端交换机等设备共58台。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997万元,资 金来源:全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水务 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 请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 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 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请据此履行审批手续。在核 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单位应在 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 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也未按规 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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