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 正文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审批信息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2-20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林业局:

报来《关于审批泉州市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泉林函〔2024〕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现对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编码:2310-350500-04-01-402915)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维护浔美湾生物多样性、增加蓝色碳汇和海岸防护的功能,巩固互花米草除治攻坚成效,提升湿地功能,维护滨海湿地生态安全。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

二、项目单位: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街道沿海湿地。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在科普宣教区和鸟类栖息区种植盐沼植物,种植面积为552.70亩,其中芦苇面积45.21亩,南方碱蓬面积507.49亩。

六、技术标准:

项目按照《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6-2018)、《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20)等规范标准执行。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386.47万元,其中,工程费332.0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5.98万元,预备费18.40万元。资金来源按《泉州市中心市区城建总指挥部2023年第11次调度会纪要》(202316号)要求筹措解决。

八、建设期限:10个月。

九、招标内容:项目单位应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1.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泉州市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用海的意见》。

******************办事处出具的《泉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3.泉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泉州市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评审报告》(泉评审〔2023〕18号)、《泉州市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概算审核意见书》(泉评审概〔2024〕2号)。

******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确认的《泉州市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

十二、相关要求:

1.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环评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并据此进一步优化施工图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泉州市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一期工程概算审核汇总表

 

 

                                 ******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市丰泽区浔美湾鸟类栖息地项目

一期工程概算审核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核价

工程费用

332.0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5.98

1

代建管理费

6.64

2

招标代理费

2.34

3

工程造价咨询费

3.85

4

工程监理费

8.77

5

工程设计费

11.39

6

工程保险费

1.00

7

工程款支付担保费

0.33

8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66

基本预备费

18.40

工程概算合计

386.47

 

附件下载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