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6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我分局拟定于2024年3月11日公开举行纳溪区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3月11日下午15:00。
二、听证会地点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二楼A24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纳溪区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项目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资格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申请听证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请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介绍信(属于法人或社会组织的提供)到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二楼A22室报名并填写报名表,经现场审核同意参加听证会后发放《听证通知书》,听证人员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联系人:李春燕,联系电话0830-******。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七、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次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听证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经批准后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