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铁精粉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和平村
项******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建设年加工15万吨铁精粉******办公室、危废间等现有建构筑物,新建原料库房、尾矿干排车间等建构筑物,购置破碎机、筛分机、磁选机等选矿设备,建设一条铁矿选矿生产线及相关配套的公辅设施,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15万吨铁精粉。公司现有采选工程均运行稳定,并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铁精粉项目》(征求意见稿)详见网站:链接: ******/s/1e1gm7nlyclfbtn5vo6mjdg?pwd=5e3m 提取码: 5e3m;纸质报******有限公司付经理申请,联系方式见后。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岫岩满******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第48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公共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到******。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自本次公示登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建华;电话:******;地址: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和平村。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铁精粉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和平村
项******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建设年加工15万吨铁精粉******办公室、危废间等现有建构筑物,新建原料库房、尾矿干排车间等建构筑物,购置破碎机、筛分机、磁选机等选矿设备,建设一条铁矿选矿生产线及相关配套的公辅设施,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15万吨铁精粉。公司现有采选工程均运行稳定,并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铁精粉项目》(征求意见稿)详见网站:链接: ******/s/1e1gm7nlyclfbtn5vo6mjdg?pwd=5e3m 提取码: 5e3m;纸质报******有限公司付经理申请,联系方式见后。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岫岩满******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第48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公共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到******。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自本次公示登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建华;电话:******;地址: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和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