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年生产1000吨环保炭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生产1000吨环保炭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远县舜源机制木炭厂
******街道幸福村青路林地
建设规模:审批规模年生产1000吨环保炭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郑总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