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将《杭州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用地保护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联系人:刘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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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14楼;
邮编:3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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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杭州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用地保护规划公示版.docx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