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有限公司巴州南******有限公司新疆乌尉公路包ppp项目wytj-11标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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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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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疆乌尉公路包ppp项目wytj-11标段项目经理部 复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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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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