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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2021年度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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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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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审计局于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5月15日对纳溪区2019—2021年度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我区高度重视审计反馈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面落实问题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报告共反馈了24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6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6个,持续整改类问题2个。我区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问题整改******************街道)对涉及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截至公告日,2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审计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机械化率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二是协调中石油和中石化,为近5年购置农业机械且持有跨区作业证和大中型农业机械行驶证的农民农机作业用油提供优先保障和优惠。三是加强群众安全使用农业机械宣传教育,通过画册、微信、会议等形式向群众科普安全用机知识。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土地流转台账登记不完整,监管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耕地保护审计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泸******街道)加强对行政村的指导和监督,所有土地流转必须到村备案,新增流转土地和终止流转土地须及时在台账中进行变更。三是进一******街道)的流转台账,并通过随机拨打台账登记的流转方电话和实地查看方式对流转台******街道)已经重新清理和完善历年来土地流转台账。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未严格对土地流转进行审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村局已召开土地流转管理培训会,重点培训《农村土******街道)将土地流转合同规范文本下发到所有村社,并指导属地内土地流转按照规范文本进行签订。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用地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护国镇梅岭村农产品集散交易中心涉及地块已通过规划调整纳入建设用地征地范围,已上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并已批复通过。二是结合******服务中心打造,积极发挥项目最大效益。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对撂荒耕地治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泸州市纳溪区农户承包耕地撂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泸州市纳溪区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考核评分细则》和《纳溪区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十条措施》******街道)、村、组属地责任和农户、流转大户、承包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撂荒地整治。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关于“有183.43亩耕地用于种植茶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耕地用途管理,严格执行耕地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的规定,确保良田粮用。二是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让老百姓提高意识,确保耕地用于粮食生产。三是已将183.43亩用于种植茶苗的一般耕地有序退出。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七)关于“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仍有发生,且整改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国道546线纳溪至赤水(川黔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批并已批复通过。二是建立全覆盖、规范化耕地保护网络化监管长效机制,实行每周耕地保护动态巡查“零报告”制度。三是强化重点项目用地监管,严禁未批先用、随意调整线型、临时用地只用不批等行为。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八)关于“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农田水利设施家底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街道)“拉网式”摸排农田水利设施。二是按照******街道)完善辖区农田水利设施台账************水务局。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街道)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纳入镇级预算。二是要求把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完善资金保障制度。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现有政策资金执行中对种粮的支持力度较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措施,加大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和资金扶持。二是加大对粮食生产大户、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三是择优选派科技人才组建纳溪科技服务队。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一)关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对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工作引领作用发挥不佳,涉及资金1477.12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部门协作加强监管,不断健全完善粮食购销管理制度,加强粮食领域财政资金管理。二是通过预算一体化平台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指标下达、资金划拨、绩效考核等进行监管。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项目资金1309.3万元拨付不够及时,财政资金绩效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涉及的项目已全面完工并办理竣工结算,其中涉及多支付的工程款已上缴区财政。三是结余项目资金区财政已收回并重新用于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三)关于“财政资金使用不合规,超范围列支9.22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涉及部门已将所涉资金全部归垫到位。二是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支付审核。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四)关于“违规将2020年稻谷补贴资金750.32万元转入纳溪区金库1个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和财经纪律学习。二是对稻谷补贴实行专户管理。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五)关于“稻谷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等补贴资金14118.56元发放不精准,涉及农户93户面积281.46亩”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稻谷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等补贴资金发放不精准问题。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六)关于“超计划总投资安排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690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收回多安排的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并重新安排用于以后年度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七)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面积不实,涉及面积72.97亩”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将财政投保资金退回区财政。合面镇、天仙镇和白节镇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八)关于“园区管理机构作用发挥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出台《关于纳溪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泸纳农领办〔2022〕16号),明确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九)关于“园区评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了区级现代农业园区考评工作小组,对新申报的区级园区参照《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分类创建认定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考评。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关于“对园区投入不足,园区发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区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投入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中。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一)关于“市县级园区现代化程度较低,示范引领作用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主动对接、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业主。二是积极打造数字农业、数字园区、数字茶园等现代农业建设,依托村级集体经济建设,激活农民专合社引领家庭农场发展。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二)关于“未按方案实施冷链物流集配中心项目,违规拨付财政资金3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项目建设经办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责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及时验收,完善相关资料,并按实施方案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项目经费。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三)关于“土地整理项目未按方案要求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202.545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民政府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加强了对项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对项目建设经办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责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建设。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十四)关于“项目未严格按实施方案实施,建设内容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民政府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自******街道)学习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工程变更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对项目建设经办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同时完善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5条建议,我区从以下5个方面推动耕地保护政策落实。

(一)压紧压实责任,健全管理体系。按照“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政治要求,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多措并举稳粮保供,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凝聚区、镇、村、社四级监管合力,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考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政策,加大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强化对耕地流转的审核把关,严格土地流转资格审查。科学制定“非农化”和“非粮化”措施,合理规划和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确保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有效处理粮食生产与经济作物效益关系,避免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

(三)加强项目监管,建立管护机制。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项目管理模式。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财政评审、招标投标等工作,推动项目建设管理精细化。建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制度,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提高管护水平。提高项目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建立管护机制,有效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的长期有效运行。

(四)推动园区建设,充分发挥作用。健全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保障体系,强化园区管理职能。加大农业园区资金投入,推动园区技术创新、农业现代产业协调发展。打造专业团队,为推进农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强园区与周边农户、涉农组织的衔接,促进农业现代产业发展。

(五)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调整优化区级财政支出结构,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加大对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方面的投入。加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维护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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