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卫辉市产业集聚区分布式能源开发与利用及天然气管线及门站建设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产业集聚区桃园路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21000万元于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产业集聚区桃园路建设卫辉市产业集聚区分布式能源开发与利用及天然气管线及门站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新建1台4t/h,2台6t/h燃气锅炉(开1台4t/h,1台6t/h,备1台6t/h锅炉)。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废气经不低于8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燃气锅炉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30mg/m3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有限公司唐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治理。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唐庄污水处理厂收水限值要求。 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渗透浓水及反冲洗水为清 净下水,用于厂区绿化保湿,不外排。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由厂家直接回收。 建设单位拟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不小于5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噪声源为65~80dB(A),项目运营生产期间噪声经基础减震和密闭隔音措施治理后,厂区四周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对四周环境影响较小。 | 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