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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交通涉案车辆施救保管费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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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1-11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3FW251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230840号 )

二、项目名称:繁昌区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交通涉案车辆施救保管费项目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鑫园9号楼9-17号

中标金额:87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繁昌区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交通涉案车辆施救保管费项目

服务范围:拟确定 1家协作单位,按照涉案车辆施救社会化、专业化建设的运行模式,由社会企业承担车辆施救、清障、******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统一指挥调度。

服务时间:三年(1+1+1 模式), 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建立涉案车辆停车场, 实现违法及涉案车辆规范拖曳、统一存放、统一管理。

五、评审专家名单:艾翔、王莹、章学珍、罗伟、徐运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

收费金额:104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

4.中标单位业绩:

(1)繁昌区城管执法大队车辆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定点车辆维修项目合同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址:芜湖市繁昌区渡江大道555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 ******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